解释 : 文帝四年中 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 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 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 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 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 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 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